“六力并举”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作者:李涛    专题来源:县委宣传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8


 

  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目标,标志着我国公共文化建设将步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加强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改善农村文化生活,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文化水准的重要途径。本文就如何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略陈管见。


  一、 当前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农村文化建设投入的力度不断加强,文化事业经费逐年增加,文化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状况有了较大改善。最近几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设立了专项扶持资金,加大对农村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文化建设的扶持力度,农村文化建设经费也进一步增加。“十五”期间我国对农村文化投入达到134.23亿元,占全国文化事业费比重为27.05%。随着各级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状况有了很大改善,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以泸西县为例:2007年末全县已拥有文化站8个,全年举办展览6次,组织文艺活动160余场次;有图书馆1所,藏书5万余册,图书流通人次3.2万人次;有新华书店1家,年销售图书176万余册;有电影放映点416个,文物点100余处,文化保护单位11家,馆藏文物1000余件(其中:国家级文物105件);有影碟出租零售点34家,其中农村有7家;图书出租销售点2家,邮政报刊亭6家,网吧28家,其中:农村有4家。全县有广播电视站10个,卫星地面接收站9874座,有线电视模拟节目32套、数字节目70余套;全县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为97.5%和97.5%,广播电视覆盖人口38万余人,全县拥有电视机7.9万台,全县484个村小组中受广播电视覆盖的村子有435个;全县有中小学校417所,在校学生78436人,在职教职工4204人,其中:农村中小学校390所,在校学生34320人,在职教职工1704人。


  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当前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毋庸讳言,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早上听鸡叫,白天听鸟叫,晚上听狗叫”依旧是许多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的真实写照。农村文化服务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经济支撑乏力。文化事业的发展需要依托一定的经济基础,而经费不足则是多年来困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的突出问题。当前主要表现为:一是经济欠发达,财力捉襟见肘,农村文化投入有限,或基本没有投入,县乡财政对中央关于“各级政府的文化投入不低于财政支出的1%”的规定难以落实,对公共文化的投入十分有限,造成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严重“贫血”,公共文化机构难以运转,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非常短缺;很多地区县级“两馆一所”馆舍老化严重,设施设备陈旧落后,难以吸引群众的积极参与;有些地区未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文化站只有一块片子或一间办公用房,根本无法开展活动;一些村寨还 存在看电视、听广播、看戏难的问题,未实现广播电视网络覆盖的面还很大。二是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村文化建设缺乏自身的造血功能,如在大部分乡镇,村级都没有文化活动室,而少数地区95%以上的行政村无文化室。


  ——管理体制不顺。从宏观上看,我国的文化事业由文化部门垄断管理的模式,致使农村文化中介组织的成长发展缺乏良好的环境,难以发挥配置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交流,保持文化均衡发展的作用,也缺乏参与农村文化事业的积极性。从微观上看,一是在财政包干体制下,县乡文化部门“养人”的文化运行体制,致使乡村文化服务体系“空壳化”,与当前农村的市场经济发展越来越不适应;二是目前农村文化站均由乡镇负责管理,县文化主管部门对文化站只有业务指导关系,无法进行宏观管理,不能对干部进行调配,文化部门想用人,但手里没有人事权,乡镇不熟悉文化事业又用不好人,这种体制不利于乡镇村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发挥。


  ——思想认识不够。在广大农村地区“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建设”的现象仍然较普遍存在,有的干部群众认为经济建设是实的,短期就可以取得效益,而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虚的,一时很难见效,对文化事业“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尽管口头上强调文化建设很重要,真正落到实处,抓出实效的不多,少数村级干部对文化建设的认识还不到位,认为文化建设是上面的事,是“城里人”的活,农民本身文化不高,只要吃饱喝足,干好自己的事就行了,没有必要再花“冤枉钱”。


  ——部门协调欠优。当前,农村文化服务多头管理,部门上下沟通不够,左右协调不顺,往往造成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分散,影响了农村文化资源的整合。近年来,随着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发展,农村文化活动已突破“狭义”的文化范畴,延伸到教育、体育、科学、卫生等方面,这需要部门加强协调合作,才能充分发挥好各自的优势。然而一些乡镇的文化站与农技站、司法所、广播电视站、学校联系协调不够,资源配置浪费,各自为政,活动开展了但不能进行有效的整合,群众不能广泛参与,使一些面向农民朋友开展的科技讲座、法制宣传、读书看报、信息交流、文艺辅导、体育比赛等活动不能集中开展,公益性文化的职能不同程度受到削弱。


  ——内生动力缺乏。目前,农村文化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公益性文化不断发展,市场化动作的企业文化也正逐步形成,企业文化所占的比重逐渐上升,并为人们所接受。但是,当前在农村文化建设中,未能把经营性文化和公益性文化区别开来,政府统包统揽,应该由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长期投入不足,应该由市场主导的经营性文化产业长期依赖政府。要么是政府或某些组织输血式的拨款给农村,或者是造血式的“文化下乡”;要么就是简单地下达考核指标。“政府出钱办、群众围着看”,送去的“文化大餐”却往往不合农民的口味,农民并不很领情。近年来的农村文化活动深入开展,相关部门开展了为农民送演出、送戏、送书、送科技的活动,但由于历史原因、自然条件,农村需要的文化信息量大、点多、面广的实际,使开展活动的部门不仅很难把文化送到所有村,即使送到了村,也往往是“蜻蜓点水”,“来了就热闹、人走茶就凉”,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文化温饱”;而且对农民来说,这样一种“喂食”式的帮助,农民的选择余地不大,参与的热情就自然不高。因此,政府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尤需与农村内生力量相接应,挖掘文化资源,开辟文化市场势在必行。


  三、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领导重视:为公共文化服务产生核力催聚效应


  农村基层文化反映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质量,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强基固本的重要阵营,推进和谐文化的建设就要用先进文化占领这个阵地。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仅仅是农村文化市场的建设需要,更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要将它放在解决“三农”问题的整体环境中去认真对待。要把做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目标纳入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纳入对县、乡各级部门和领导个人年终考评的内容之列,应把此项工程列为履职范畴。因此,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要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要求,把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加大投入:为公共文化服务产生动力催化效应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各级党委政府应统筹协调发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搞好宏观规划和基建项目工作,加强各级党委和文化部门的协调与联系,争取项目,加大资金投入,拓宽筹资渠道,创新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强县图书馆、文化馆、乡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发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努力使县、乡、村文化基础设施相对完备,切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抓好县、乡镇、村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坚实的基础。统筹抓好各项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文化项目,如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送书下乡工程、文化流动车项目、“三下乡”活动、万村书库工程、百县千乡文化宣传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2131”工程、服务“三农”重点出版物出版工程、农村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等,让农村文化活动有阵地、有载体。


  (三)以城带乡:为公共文化服务产生外力催进效应


  一是要让相关的优惠政策在农村充分利用好,在农村文化建设中,文化公共产品要向农村给予更多的倾斜,为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二是加快实现城乡文化一体化进程。在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要把城市与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在促进城市文化发展的同时,加快农村文化建设的步伐,将城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逐步引向乡村;把城市里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等强势文化资源流向农村,实现城乡文化资源共享。三是建立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农村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捐助,重点捐助文化站(室)、图书室等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公益性文化实体和文化活动,为农村文化发展源源不断地注入人力、物力和财力。


  (四)多体联动:为公共文化服务产生合力催生效应

  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充分发挥好农民、政府、文化工作部门、文化中介组织的联动作用,凝聚力量,形成合力。广大农民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核心主体,因此,文化工作部署、文化设施建设要因地制宜,因需而建,要从解决群众文化缺口入手;政府部门是主导,应从宏观上指导并帮助解决好资金、资源问题;文化事业工作部门和文化中介组织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同样不可缺少,充当着组织实施者的角色,要使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应将政府的推动力与农村文化建设的内生力有机对接,从农民的需要出发,从当地的基础和条件出发,将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有机结合,将时代资源嫁接于传统资源,使政府力量真正发挥好“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唤醒农民的参与热情,才能调动沉睡于乡野的文化资源,从而形成生生不息的文化创造力,有力地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五)创新载体:为公共文化服务产生活力催促效应

  小舞台构成大世界。群众性文化活动对提升农民的文化素质、丰富文化生活、净化社会空气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应注意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和地域传统文化活动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发展传统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鲜明的农村文化,培育内容积极健康、形式多姿多彩、风格清新质朴、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农村群众文化。鼓励各种形式的农民自办文化,培养一批农村文化经纪人、文化中心户、文化大院,组建一批农民书社、电影放映队,扶持一批民间职业剧团、农村业余剧团,支持他们扎根民间、深入农村、服务农民,传承民间艺术,传播有益文化。同时,政府及文化部门要共同营造良好的文化招商环境,积极争取和引导文化企业家参与到文化建设中来。


  (六)理顺体制:为公共文化服务产生潜力催动效应

  首先,要改革现有的管理体制,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政府要切实转变管理职能,改进管理方式,从管微观转向管宏观,即:管宏观规划,管制定政策,管执法监督。其次,要抓好文化事业单位的管理,根据文化事业单位性质抓好公益型、公益经营型和经营型管理,把其中的经营型文化项目剥离出来,推行企业化管理,实行企业化运作,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分期分批改造和组建为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主发展的文化企业;把企业人员招聘、资金筹集、市场开拓和生产经营权交给企业;属于党委、政府交予的特殊职能和专项任务,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政府拨款由“养人头、养单位”变为“养项目、养事业”。第三,要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大胆地让个体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外资等进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产业。除国家明令禁止社会力量进入的领域外,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种社会资本以股份制、民营等形式,兴办影视制作放映、演艺、娱乐、会展、中介服务等文化企业。

 

专题录入:朱灵    责任编辑: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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